台狠父嫌滿月兒子不停哭閙 徒手扭斷四肢虐兒8次判監4年2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09 12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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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月兒子不停哭閙,狠父徒手扭斷兒子四肢。

台灣苗栗一名魏姓爸爸,嫌棄剛出生滿月的兒子不停哭鬧不斷,自2017年2月起就毆打兒子,甚至將兒子4肢拗折扭斷,其妻甚至袒護丈夫,數度辯稱「不知情」,誤導警方調查。判決近日出爐,考量入獄後的魏男已有悔意,判處4年2月有期徒刑;其妻判刑4個月,緩刑2年,可易科罰金。

台媒報道,該宗虐兒案在2017年5月曝光,警方調查發現,當時男嬰生父僅21歲、生母20歲,兒子剛滿月時,魏男不耐煩兒子不停哭鬧,多次徒手扭兒子四肢洩憤,造成兒子多處骨折;2017年5月時,該名狠父還狂咬兒左手,並用力拉扯造成撕裂,傷口流血不止始送院,男嬰送院時失血過多,性命一度垂危。

醫院為男嬰進行X光檢查時,赫然發現男嬰四肢有多處陳舊骨折、瘀青痕跡,懷疑男嬰被虐待,故報警揭發事件。

報道指,主治醫生當時心痛稱,要造成像男嬰如此嚴重的「扭斷傷」,必須要非常大的力氣才能將骨頭拗斷,以疼痛指數0至10分來比喻,已是超越10分的程度,一般大人都無法忍受。

涉案魏姓狠父及其妻子均無法清楚交代孩子為何會受傷,其妻甚至為袒護丈夫,還數度否認施虐,佯稱「不知情」,誤導檢警偵辦,直到魏男因案入獄服刑,在監牢中才向警方坦承一共施暴8次。

法官審理時認為,魏男擔任鐵工收入微薄,僅靠一人工作撫育妻小,且當下犯案時年僅21歲,血氣方剛之際初為人父,考量其事後已有悔悟之意,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重傷害未遂罪嫌判其4年2月有期徒刑;

而其妻子未盡保護兒子義務,還刻意編造謊言誤導警方偵辦,但量其生活經濟全仰賴魏男,且最終坦承全部犯行,依過失傷害罪判其4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,緩刑2年。